公告期限:
98/03/26 ~ 98/04/09
單位 - 承辦人:
終學科 - 陳如琳
受文者:
各公私立幼稚園、本府所屬各級學校
公告主旨:
中華民國第四十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徵集辦法
相關連結:
附加檔案:
內容:
請貴校(園)按規定件數將參賽作品於98年4月10日15時前送達羅東國小參加複選,逾期將不予受理。